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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狭路又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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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如墨聚餐吃了不干净的烤肉,半夜里开始上吐下泻,三番五次,将抽水马桶冲得哗哗作响。最后一次的时候,主卧里的刘雪芝被吵醒了,带着混沌的睡意大骂起来:“大晚上不睡,又跑哪儿挺尸去了!”

    程如墨吐得几乎虚脱,“啪啦”一下按了冲水键,在三分钟持续不断的咒骂声中漱了一下口,然后回到卧室将自己漏了气一般的身体摊在床上,脸埋进枕头里。

    她本不想回家,宁愿住自己四十平方米不到的出租房。但她回来刘雪芝要骂,不回来也要骂,后种情况骂得更凶些,无奈,只得一周回来报到一次,省得刘雪芝说她“翅膀没长硬就不知道回窝,要是真嫁了臭男人,还不得连自己从哪儿生出来的都不知道了”。

    去年秋天,程如墨婚宴酒席已经订下,却临时叫未婚夫邱宇劈了腿。一阵鸡飞狗跳的恶战,到头来邱宇反说:“你这人太冷淡,自己没心没肺,反爱叫别人对你掏心掏肺。”

    程如墨说:“滚。”

    闺密林苒便笑她:“一场秋雨(邱宇)一场寒哪。”

    刘雪芝在这件事情里丢了面子,如今都过去大半年,见了面仍然埋汰程如墨看男人的眼光,要不就是催促她尽快结婚。开春之后,这两个话题的比重明显逐渐向后者倾斜。

    程如墨婚姻还没开始就失败,早就懒了心思,只一心扑在工作上,半年便完成了两个大单,多年未涨的工资终于落实。想来还是粉红色钞票上的男人最为靠谱,其他的都是扯淡。

    迷迷糊糊睡了一程,醒来已是天光大亮,程如墨这才想起来和林苒约了去逛街。

    前几日林苒来公司找她,见她如今的模样连连摇头。

    “看你这猫嫌狗厌的模样,真当自己是情场失意职场得意了?你今年二十七,翻年就往三十狂奔而去,十辆联合收割机都拉不回来,到时候别哭着喊着让我给你介绍男朋友,我手里待嫁的姑娘能从这里排到北大西洋。”

    程如墨便去照镜子。

    流行一年一年在变,可她身上还穿着去年的款式;原本的长卷发由于疏于打理,发尾枯黄干燥;前天刚熬过夜还没缓过来,整个人就像是开了封没吃完的饼干,隔夜之后透着一阵潮乎乎的不得劲。

    “知道的人自然清楚你是上心工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为情所困,半年多了还没走出来呢。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没有不用心修饰的资格了”,林苒怂恿她,“男人专爱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过了二十六岁就得清仓促销,吐血甩卖。”

    那时她心里孤勇豪迈之气顿生,恨不得一掷千金从头武装到尾,再次敞开胸怀拥抱男人,但拉了一宿肚子,那点心思早就一起拉出来了。仍想就这么窝着,但外面刘雪芝已经开始做饭,锅碗瓢盆丁零当啷一阵乱响。程如墨脑袋里好似开了一个水陆道场,被吵得脑袋生疼,想睡却是睡不着了。

    洗漱完出来,看见餐厅桌上放着一碗黑乎乎的汤汁。刘雪芝在厨房里头煎着鸡蛋,半边身子隐藏在晦暗里,说道:“把糊水喝了。”

    这所谓的“糊水”是程如墨老家的一个土方,将大米、面条炒煳,再拿水一煮,看着黑乎乎脏兮兮,喝下去治拉肚子却有奇效。程如墨讨厌这个味儿,又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儿比藿香正气水有效,只好屏住呼吸一饮而尽。

    吃饭的时候,没看见程德云的身影,程如墨喝了一口酸奶,问:“爸呢?”

    “他昨晚在工地上睡的”,刘雪芝端着一大碗面条坐下,又将冰箱里昨晚吃剩的青菜薹端出来,倒进面条里,“幸亏你爸不在家,要是在家还不得骂死你。”

    程如墨“嗯”了一声,看了一眼刘雪芝身上和青菜薹一样蔫了吧唧的墨绿色毛衣,扒拉着碗里浮了一层油的面条,情绪恹恹。

    毕业那年,刘雪芝肚子里长了一个瘤,要做手术摘除;父亲程德云当时在外地工作,没人照顾刘雪芝。程如墨本来已经收到了崇城市一家外企的录用通知,因为这件事不得不拒掉,留在了江城本地。

    程如墨学的是数字传媒,与这个专业对口的好公司都不在江城。她在当地一个门户网站做了两年网编,觉得工作没前途,又半路出家去做广告策划的工作。

    每次听说大学同学谁谁谁当上了主编,谁谁谁去了产品组,谁谁谁成了市场部经理,她就越发觉得自己走了弯路。

    刘雪芝自然不知道她这些心思,还庆幸自己病得正是时候——她巴不得程如墨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工作结婚,以后生的孩子还给她带,生是江城人,死是江城鬼。

    现在还有如此安土重迁的人,程如墨觉得倒也是个奇迹。

    相比起来,作为江城“土著”的林苒,就比她心态开朗得多。林苒家里条件好,在寸土寸金的老城区都有两套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父母住一套,另一套留着给她做嫁妆。林苒春节的时候订了婚,打算今年九月结婚。

    “男人都是贱骨头,这才刚刚订了婚就不如恋爱时候了,真结婚了肯定拿我当保姆使唤,伺候他们一家老小。”林苒挽着程如墨,漫不经心地挑着衣服。

    “他怎么敢使唤你,给你当牛做马还差不多。”拉肚子后遗症,程如墨现在说话都还发虚。路过试衣镜偶然一瞥,镜中人面色煞白,像个被阳光一照就要魂飞魄散的女鬼。她伸手去摸提包,摸了半天也没摸到唇膏,便使劲咬了咬唇,试图让它泛起一点血色。

    林苒从架子上取下一条裙子,在自己身前比了比,又转过身来在程如墨身前比画,“你穿这条一定好看。”

    程如墨立马止了咬唇的动作,伸手将裙子接过来。面料非常舒适,价格一定不便宜,她抬头望去,看了看专柜的品牌,已有退却的打算。但手上的裙子的确好看,样式简约大方,细节又做得精致。

    她便不动声色地说:“我试一下。”

    上身效果比她想象中更好,她本就瘦,穿着这条裙子更显得细腰不盈一握。

    林苒赞道:“好看。”

    好看是好看,可价钱抵她半个月的薪水。

    导购员也怂恿:“这条裙子配风衣穿非常好看,天气热了也可以单穿,最适合您这种身材苗条的人。”

    程如墨心想,真会说话,但仍然没有被迷魂汤灌糊涂,仔细盘算着。

    “你下周不是有同学聚会吗?”林苒提醒她。

    程如墨顿时一怔。

    她这人有个缺点,听到什么坏消息,先担忧一阵,立即忘到脑后,死到临头了才又想起来。

    同学聚会,堪称灾难级别的坏消息。

    这些年,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聚会,她也没少参加过。一群人年近三十,空闲时脑袋一热大腿一拍说要怀旧,简直别有用心。

    怀哪门子的旧,真要怀旧倒是别开着还没跑过两百公里的四个圈过来啊,别整一身的阿玛尼又喷一脑门子香水啊,别中英文混杂出了两年国门连舌头都捋不直啊。

    如果这还能忍,挽着男友或者老公全程发嗲明里暗里秀优越感的简直想让人一鞋底抽过去。

    此后程如墨参加同学聚会必须打听清楚,没立“不准带家眷”规矩的一律婉拒。

    相比于她视同学会如洪水猛兽,刘雪芝对此却相当热衷,总盼望着程如墨能和旧同学发展出点什么。

    程如墨都懒得打击她——真能发展哪至于等到现在,十年前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

    各类聚会都有,唯独大学同学聚得少。而这次,就是大学聚会。

    眼前仿佛是一堆强拆过后的废墟,徒手扒拉着,本来没抱什么希望,结果却在坍塌的水泥板底下发现了一个名字。一口气吹散灰尘,竟然鲜活如初。

    她心里一动,面上仍是波澜不惊。

    “帮我包一条新的。”

    买完裙子以后,程如墨又把头发剪成中长,染成深栗。从理发店出来,顿觉脚下生风,腰板似乎都直了三分。

    林苒打量她:“好看,像宋慧乔。”

    “你看谁都像宋慧乔。”

    “这不能怨我,韩国人我就认识她一个。”

    又看了看,仍有几分不满意。林苒摇头说:“你这样的,看着柔柔弱弱,最能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就是你表情太严肃,让人不敢随便接近——你们摩羯座都是这样的?”

    “说我就行,别拉摩羯座躺枪。”

    林苒笑道:“我们编辑室商量说要做个教人勾引男人的专题,我偷学了几招,要不要传授给你?”

    “你自己就是情感导师,还需要偷学?”

    林苒没理会她的挤对,挽着她的手去看彩妆。“整理肩带,交叉腿坐这些要求很高,一不小心就是矫揉造作卖弄风骚,你段位太低,我不推荐”,林苒看了程如墨一眼,笑着说,“你以后遇到喜欢的男人,挑个机会在他面前弯腰捡东西,保管不锈钢都化成春江水。”

    程如墨笑了笑。

    “得了,知道你不信”,林苒低头看着橱柜里的口红,“这颜色挺适合你的。”她伸手点了点,无名指上的钻戒格外显眼。

    程如墨看了一瞬,这才顺着林苒手指的位置看过去。

    “这款颜色是新出的,非常适合职业女性。”

    这红色不显老也不偏嫩,的确非常好看。程如墨正想说拿出来看看,又陡然意识到,林苒是不是注意到了她方才咬唇的动作,便临时改了口:“不用了,家里还有好几支没用完,不如你试试?”

    林苒摇头道:“我皮肤没你白,用这个颜色不好看。”

    程如墨又看了那口红一眼,将话题轻飘飘带过去:“说到皮肤白,我读大学班上有个女生,皮肤比我还白几度,而且碰巧她名字里也带个白字,叫白苏。”

    “有意思,你们一个墨,一个白,以前也肯定没少明争暗斗。”

    “哪有,我和她关系还不错。”

    林苒表示不信。

    程如墨心思飘出去。今年这聚会,还是白苏提议发起的。白苏也是江城本地人,她在崇城工作两年以后,就回来继承父亲经营的家具城。家具城叫“恋窝”,虽是私营企业,在江城也算小有名气。如今白苏男朋友也有了,说是婚期已经定了下来。这次聚会由她全程安排,吃喝玩乐的场所都订好了,甚至还友情赞助了几张飞机票。

    聚会这天是周五,天下了点小雨,空气微有点冷,带几分湿意。站在写字楼上往远处一望,长江上薄雾缭绕,倒真有几分烟水苍茫的意味。由是,持续一周的雾霾天气也显得没那么让人厌烦了。

    程如墨下班后先回了趟家,换衣化妆,时不时看一眼表,虽有意克制,到底不免紧张起来。

    正要出门,接到林苒的电话。

    “你在不在家?在的话我过来找你拿移动硬盘。”

    “我今天班聚呢,等会儿要去林顿酒店。”程如墨再次抚了抚已经整理过千遍的风衣领子。

    “你带去酒店吧,我下班了绕去酒店,你到时候给我送下来,行不行?”

    下了地铁,撑伞往酒店走,正好途经大洋百货。程如墨停下脚步,望着硕大的招牌,犹豫了几秒,拐了进去。

    到达酒店包厢时,已到了七八人。白苏坐在面对着门的位置,程如墨一推开门,率先看见坐在对门位置的白苏。

    白苏是黑长直中分,身上穿一条华伦天奴的裙子,袖子微微往上挽了几分,露出皓白的手腕,腕上戴一只卡地亚的镯子。她微侧着头,一边和人说话,一边轻抚着耳垂上珊瑚珠的耳钉。耳垂莹白如玉,珊瑚珠又红若泣血。便是程如墨,也觉得这场景颇有几分旖旎。

    “如墨!快进来!”

    白苏第一个见到程如墨进来,她一出声,其他人也都纷纷跟着热情招呼起来,一边寒暄一边给程如墨让座。

    等程如墨一一应付完,定睛一看,空出来的座位恰好在白苏身边。

    程如墨笑了笑,坐了下来。

    到了如今这个年龄,餐桌上话题总是避不开升职加薪,结婚生子。最初大家一起聊,之后便是三两人各自聊开,场面甚是热闹。

    程如墨本是与右手边的一个女同学说话,说到半途,恰逢一个两人都没开口的空当,白苏突然转过头来问程如墨:“如墨,你口红的颜色好看,什么牌子的?”

    程如墨一怔,转过头便望见白苏波光流转的眼睛。她伸手将包里的口红掏出来,递给白苏看品牌和色号。

    白苏一笑:“如果我去买一支一模一样的,你介不介意?”

    程如墨赶忙笑说:“当然不介意,你皮肤白,用这个颜色好看。”

    白苏正要说话,林苒电话打过来了。程如墨接起来简短应了一声,从包里找出硬盘,笑了笑:“我下去送点东西。”

    林苒的车子就停在酒店门口,她摇下车窗,看程如墨撑伞过来,一阵坏笑:“怎么样?”

    程如墨将硬盘塞进她手里,说:“还能怎么样,到了十二个人,四个男生八个女生,狼多肉少,况且这肉还是隔夜的,也不知道吃了坏不坏肚子。”

    林苒猛一阵笑:“重要的不是狼多肉少,是得虎口夺肉!行了我先走了,这里不能停车,你回去吧,有消息立即跟我报告啊!”

    程如墨目送林苒车子走远,正要转身进去,眼角余光瞥到前方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隔着雨雾,看不分明,但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依稀是……

    陆岐然。

    程如墨定在当场。

    雨下得小,程如墨手里这柄伞,显得过于郑重其事。

    她像是瞬间被雷电击中了一般,怔怔地看着陆岐然打开了车门,长腿迈下来,修长的手指握住车门往里一推,将门“啪”地关上。他又绕到后备厢,从里面取出一只黑色的行李箱,手臂往上一提,行李箱稳稳落在脚边。

    陆岐然穿一件白色衬衫,领口微微敞开,衣袖挽上来寸许,露出手腕处利落的线条。白衣黑裤,面容清俊,在淡薄的雾气里,仿佛落笔云烟,点苍留白的水墨画卷。

    程如墨觉得有点眩晕——她本来觉得,好歹六年了,再有点什么未完成情结,也都该烟消云散尘埃落定,见面了不过就是多年老同学,你炫耀你的工资卡,我炫耀我的风流史。

    但真到了这时候,她还是不能否认,自己带了点那么苟延残喘的期待。好比已经熄了的柴,看着没声没息,吹一口气,里面还藏着猩红的火星。

    这阵恍惚,或者说是懊恼,让她在陆岐然都要走到近前时,还没想好打招呼的语句。

    陆岐然也是走近了才认出程如墨,惊讶在脸上凝了一瞬,随即变成惊喜。只是这惊喜太过坦荡,跟阳光洗净又熨了一遍一样,找不出半分让人想入非非的褶皱。

    “程如墨。”他语气倒是和往年一般,波澜不惊。

    程如墨这才回过神来,夸张笑着走上前去:“陆岐然,好久不见!”

    陆岐然淡笑,漆黑的眼睛仿佛寒夜星辰,程如墨只看了一眼,就立即别过目光,假装去关注其他细节:“怎么穿着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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